新竹縣政府為促使縣轄地區及新竹市民眾普遍享有安全、衛生、經濟、方便之自來瓦斯,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減少空氣污染,爰設立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然該公司因於民國20年間由日本石油公司投資創立,所經管之輸儲設備、輸配氣管線及瓦斯表管理等,潛存諸多問題。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辦理專案調查發現,新竹縣政府未依規定逐年查核公用天然氣事業之輸儲設備、該公司部分路邊整壓設備尚未加裝防護裝置,又未依規定申請撥用國有土地興建新竹市公用天然氣服務中心,及瓦斯表管理不當,暨漏氣損耗率逾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規定上限等情事,經促請檢討改善,業獲具體回應,該府已委外查核該公司之輸儲設備;該公司已重新評估轄管路邊整壓設備有安全疑慮者加裝防護箱、已達汰換年限之瓦斯表已全數辦理減帳及變賣,暨加強老舊管線之檢測及汰換作業,民國104年、105年之漏氣損耗率已降至規定上限(4%)以下。另國有土地撥用不實情形,亦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層報行政院註銷有償撥用等,有效提升資產及瓦斯表管理效能,維護供氣區域範圍新竹縣、市民眾之權利及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消費者保護、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