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政府於民國(下同)89至106年底,陸續委託廠商辦理第五期市地重劃區擋土牆監測作業,惟契約及監測報告未明訂監測管理值相對因應措施,致達管理值時未有效執行擋土牆地錨檢測措施,影響鄰近居家安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監測管理值因應措施,並完成擋土牆地錨檢測與補強發包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基隆市政府陸續於83至87年間,在基隆市第五期(深澳坑)市地重劃區部分邊坡地,增設地錨式擋土牆設施以維護安全;復為監控邊坡及擋土牆穩定狀況,爰於89至106年間,先後與4家廠商簽定該重劃區擋土牆委託監測契約,合計279萬餘元,以達預警及維護公共安全目的。基隆市審計室於105年12月間查核發現,廠商於101年10月至104年10月間合計提供22次安全監測報告,其中有部分報告顯示,擋土牆之傾斜管監測管理值(傾斜警戒值及行動值)已達行動值標準,惟因契約及上開報告均未明訂監測管理值之因應措施,致該府僅按風險值較低(傾斜值較小)之警戒值標準持續辦理監測,未研擬擋土牆地錨檢測等補救措施,據以評估地錨是否尚具錨碇功能,影響鄰近居家安全,經106年7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於106年10月完成該重劃區之地錨檢測及評估成果報告,並於同年11月訂定監測報告管理值因應措施,據以研判有立即性危害(達行動值)時加強監測作業並研擬補救措施,嗣於同年12月完成重劃區內擋土牆補強發包作業,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