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推動綠色採購方案,相關規範未臻周全及推廣環保旅店成效欠佳,經函請檢討改進。已修正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並於新北市著名觀光景點結合民宿業者成立環保旅店示範區,環保旅店數量增加,落實行銷綠色環保政策及綠色消費目標。
環保局為推動綠色採購方案,提倡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政策,達節能減碳目標,於民國(下同)101年6月22日訂定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該府104年度綠色採購總金額為3億5,697萬餘元。新北市審計處於105年9月查核發現,上開實施要點規範未制定標準作業程序,且主辦及協辦機關權責不清與工作項目欠明確、績效評核項目未完整,影響綠色採購執行成效;另環保旅店推廣計畫結果,新北市環保旅店22家,僅占新北市旅館及民宿總數448家之4.91%,不利彰顯環保旅遊住宿之政策目標,經於105年10月2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將機關綠色採購建議流程圖納入作業規範,同時明確規範主辦機關及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權責與工作項目,並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應優先採購產品之採購比率納入獎懲標準,健全績效評核;另召開環保標章旅館業暨環保旅店認證輔導說明會,輔導旅館及民宿業者參與環保旅店計畫,並促進著名觀光景點結合民宿業者成立環保旅店示範區。截至106年12月底止新北市環保旅店數量已增為42家,當年度綠色採購總金額為4億5,580萬餘元,增益綠色消費環境,落實行銷綠色環保政策。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