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辦理0206地震各界捐款賑災業務,撥款至辦理重建復原計畫機關,因部分資金無須立即運用,影響善款利息收入,經促請檢討改善。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下稱工務局)已設立專戶管理善款、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下稱教育發展基金)已繳回未動用之善款及衍生利息,保障善款權益。
民國(下同)105年2月6日高雄美濃地震重創臺南市,各界愛心捐款湧入,社會局為妥善運用0206善款,設立0206地震災害捐款專戶(下稱捐款專戶),定期於官方網站公布收支情形,以昭公信,截至106年2月底止,收入計42億7,048萬餘元(含利息收入234萬餘元),實際支出計16億8,357萬餘元。臺南市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社會局105年度分12次撥付工務局代辦危險建築物補助作業等11項計畫經費,計12億7,902萬餘元,截至106年2月底止,尚餘2億4,549萬餘元,上開款項於撥付後即納入臺南市政府集中支付作業調度,未產生利息收入,如以臺灣銀行活期利率估算,善款損失利息收入約35萬餘元;另105年11月22日撥付教育發展基金4,934萬餘元辦理0206地震老舊危險校舍重建工程規劃設計,因教育部於106年1月核定補助經費,尚未決定是否動用,善款衍生之利息收入列為基金收入,上開情事影響捐款專戶利息收入權益,經於106年5月25日函請研謀改善。
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106年8至11月間,教育發展基金將未動用款項及3萬餘元利息收入繳回捐款專戶;工務局除設算44萬餘元利息收入繳回捐款專戶外,將尚未動用之善款存至該局新開立之0206地震災害捐款代辦經費專戶,獨立計息及運用,保障善款權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