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空氣品質污染嚴重,惟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獲補助空氣污染防制費(下稱空污費)少,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建請中央主管機關依空氣品質現況等條件,調高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分配補助額度,加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成效以改善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屏東縣主要空氣污染來源為懸浮微粒(PM10、PM2.5)及臭氧(O3)等,依據環保局辦理「空氣品質管理發展計畫」期末報告列載,近5年屏東縣細懸浮微粒之年平均濃度皆高於目標值15μg/m³,主要係來自上風污染源造成屏東縣空氣品質不良。屏東縣審計室民國(下同)105年3月查核發現,屏東縣平均每年獲配之空污費僅880萬元,空氣污染防制量能不足,經於105年4月函請加強區域合作,檢討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執行地區或路段,以加強防制功效。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5年6月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爭取提高空污費分配額度,業獲該署將105年度補助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由991萬餘元提高至1,075萬餘元,增加之空污費收入已投入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並加強與高雄市政府之區域合作。又縣境空污問題日益嚴重,衍發民怨,縣府已組成空污減量行動小組,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空氣污染管制措施及增加稽查量能,維護民眾健康。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