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急重症醫療大樓設施未充分善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擴大急重症病患醫療服務項目,並增加醫療收入

新北市市立醫院急重症醫療大樓設備閒置情形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下稱市立醫院)新建急重症醫療大樓完工啟用後,5樓及6樓空間及設備未能妥善運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市立醫院業分別開設呼吸照護及心臟加護病房,擴大急重症病患醫療服務,並增加醫療收入。
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新北市境內民國(下同)99年平均每萬人口僅配置急性一般病床15.42床,相較全國平均之32.1床,仍有差距。新北市政府為擴大急重症病患醫療服務,減少市民跨區就醫之不便,101年7月起於市立醫院三重院區新建急重症醫療大樓,工程總經費11億3,150萬餘元,已於104年12月15日完工啟用。新北市審計處於105年7月間查核發現,市立醫院原規劃5樓設置心導管室及加護病房20床,6樓設置急性一般病房48床,並購置高階加護型正壓呼吸器、加護型病床、床邊生理監視器及中央生理監視系統等設備,決標總金額約2,435萬餘元。惟醫療大樓完工後,5樓及6樓空間及設備均閒置未啟用,未能發揮設施效益,經於105年10月1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市立醫院已重新檢討與規劃使用急重症醫療大樓5樓及6樓之空間設施,分別於105年11月8日及106年2月6日開設呼吸照護病房及心臟加護病房,據該院統計自106年3至9月,平均每月使用788人日,每月增加市立醫院住院醫療收入約639萬餘元,落實增益急重症病患醫療服務能量,並增加市立醫院醫療基金收入。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