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東新國中游泳池新建工程設計疏漏,進度延宕,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啟用,提供當地學校游泳教學,並開放校外付費使用,發揮資源共享效益

屏東縣立東新國中游泳池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下稱東新國中)辦理游泳池新建工程,因設計疏漏及廠商履約進度緩慢,延宕啟用時程,經促請檢討改善,該工程已於民國(下同)104年11月7日正式營運,提供游泳教學及開放校外付費使用,發揮游泳池資源共享及使用效益。
東新國中位處屏東縣東港鎮,附近設有東港國中、東港高中等學校,屏東縣政府考量該區域無室內溫水游泳設施,為兼顧學校游泳教學與當地居民運動、休憩需求,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經費4,050萬元,連同該府配合款450萬元,合計4,500萬元,規劃興建溫水游泳池,新建工程於101年2月發包(決標金額3,480萬元),原定102年2月完工(101年8月1日開工,預計工期185日曆天)。屏東縣審計室於103年3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因規劃設計欠周詳,部分工項、數量疏漏,影響工進,及廠商履約進度緩慢,遲未於預定期限完工與使用營運,經於103年4月1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校已積極改善設計與施工缺失,並於103年8月26日驗收,隨後於同年10月24日委託悅心企業有限公司管理,104年11月7日起正式營運,平時除提供該校游泳教學課程外,另開放鄰近學校及居民付費使用。經統計105年度及106年截至10月底止,分別計有14萬餘人次及10萬餘人次使用,並收取定額權利金每年33萬餘元,提供當地學校實施游泳教學,及民眾運動休閒使用,發揮資源共享效益。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立東新國中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