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查核發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已針對工業源陸續加嚴管制標準,並實施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另賡續推動淘汰二行程機車,惟影響PM2.5濃度之主要污染源,仍乏有效之防制因應措施,經函請環保署檢討妥擬因應措施,該署已修正清淨空氣行動計畫。
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報經行政院於民國(下同)104年8月19日核定「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至109年度),針對工業源陸續加嚴管制標準,並實施空氣污染總量管制。該計畫述及我國PM2.5空氣品質不符標準之原因,除大型工業源外,老舊車輛占比大且汰換速度緩慢亦係主要成因之一,並分析國內各類污染源對PM2.5濃度影響情形,分別以大貨車之9.53%及餐飲業油煙排放之6.12%最為嚴重。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依交通部統計資料,國內大貨車車齡逾25年以上者達2萬1千餘輛,老舊1、2期柴油大客貨車總數約9萬輛,惟環保署迄未協調交通部研議具體管制措施。另查民眾對國內餐飲業異味污染陳情件數,已由103年度之16,579件成長至104年度20,446件,惟各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103及104年間實際處分件數分別僅153及96件,處分件數與民眾陳情件數存有極大落差,環保署雖持續評估研訂餐飲業油煙防制設備管理辦法之可行性,惟尚乏具體作為,經審計部於105年6月間函請檢討妥擬因應措施。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環保署為增進民眾健康,已重行檢討「清淨空氣行動計畫」,並經行政院於105年10月17日核定「清淨空氣行動計畫」修正案,除將執行期程提前於108年完成外,並提出「防制煙塵掃除PM2.5」10大強化措施,推動工作包括管制餐飲油煙、大客貨車黑煙等項。另請各地方政府依據10大強化措施項目範圍,因地制宜提出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需求計畫,以降低民眾暴露在細懸浮微粒危害等級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