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下稱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經管高雄港南星計畫自由貿易港區之A5區土地,於民國(下同)104年5月15日與原投資廠商解約後,未再積極規劃利用並研擬招商策略,致土地閒置未使用,經促請檢討改善。業於106年10月3日成功招商,增裕該公司營運收入。
港務公司因應高雄港申辦倫敦金屬交易中心成功後,需引進國際倉儲業者進駐,於100年7月25日辦理南星土地開發計畫,並自102年8月21日進行招商作業。其中A5區土地面積2.5公頃,於102年8月23日完成招商後,因投資廠商遲未開發使用,港務公司遂於104年5月15日與廠商解約。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港務公司於104年8月21日及28日辦理2次A5區土地招商作業無廠商投標後,即未再積極規劃利用並研擬招商策略,致土地閒置影響潛在租金收益,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港務公司業於該公司網站建置招商網頁,自105年度起以A5區為招商標的,在全臺北、中、南區參與7場國際展覽招商,積極開發潛在投資廠商,業於106年10月3日成功招商簽約,預估每年可收取土地租金及管理費約837萬元,增裕該公司營運收入。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促進民間參與、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