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對於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之監理強度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就違規案件去識別化後於網站公告,維護山坡地的安全管理及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新竹縣政府公告違反水土保持法處分明細表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農業處(下稱農業處)對於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之監理強度不足,山坡地違法開發案件層出不窮,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就違規案件去識別化後於新竹縣政府網站公告,以維護山坡地的安全管理及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規定,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新竹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5年10月間查核發現,新竹縣103至105年度山坡地使用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案件分別計有302件、320件及208件,農業處雖已依規定裁罰或限期改正,惟監理強度不足,山坡地違法開發案件層出不窮,未能有效遏止;另建請參酌臺北市政府自105年6月起將山坡地使用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去識別化,定期更新公告相關資訊,以利民眾監督,共同維護山坡地安全之作法,於106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政府已於106年6月15日於該府網站公告新竹縣違反水土保持法處分明細表,並於同年8月9日更新資訊。據統計106年1至6月份已裁罰違規案件共計126件,經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就所在鄉鎮市、處罰日期、違規面積、違規種類、罰鍰及其他處分等項目全數公告,並上傳檔案供民眾查詢,以維護山坡地的安全管理及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自然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