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立圖書館未積極清查圖書借閱證有效性,間有已往生讀者之借閱證未註銷,甚至有遭他人冒用借閱圖書等情,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清查並研訂讀者資料驗證機制,確保公共圖書資源之流通及安全,提供完善之圖書借閱服務。
截至民國(下同)105年底止,臺中市立圖書館轄有43間分館及6部圖書巡迴車。臺中市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各分館截至105年7月底止,登記列管之借閱證計有157萬餘張,其中100至105年7月間已往生未註銷借閱證計有4,941張,又105年1至7月間圖書借閱日期在讀者亡故日期之後者計有117冊,顯示借閱證清查及驗證作業未落實,部分借閱證有遭冒用情事,經於106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臺中市立圖書館已於106年6月辦理全面清查,同年7月底完成,並註銷各分館轄內已往生讀者借閱證4,941張,暨追回圖書115冊;另於106年6月22日修正臺中市立圖書館閱覽須知,增訂個人借閱證每5年驗證一次及借閱證註銷方式,以強化並落實借閱證驗證機制,確保公共圖書資源之流通及安全,提供完善之圖書借閱服務。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立圖書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