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和美鎮大嘉國民小學(下稱大嘉國小)活動中心失修長期閒置,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活化整建工程,開放作為校園藝文展演中心、社團活動使用,並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同意解除閒置設施列管,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大嘉國小為提供教學及全校師生活動使用,於民國(下同)83年6月7日興建完成1棟地上2層地下1層之活動中心,建造經費200萬餘元,嗣因活動中心老舊,年久失修,地板、窗戶及隔間有龜裂、漏水及破損等情形,自99年1月起未能正常使用,經工程會列管為閒置公共設施。彰化縣審計室於105年5月查核發現,該校原規劃將活動中心整建為幼兒園之活化方案,受限於設置經費無法順利達成,於104年3月17日決議終止辦理後,該校未再研提活化計畫,致活動中心持續閒置,經於105年6月1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大嘉國小已於105年7月26日擬具活化實施計畫,獲彰化縣政府補助300萬元,於105年9月10日發包辦理活動中心屋頂外牆防水及室內油漆粉刷整建工程,106年2月23日完工驗收後,已開放作為校園藝文展演中心、社團活動場地及樂活運動站使用,並經教育部現勘確認設施使用情形符合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準,於106年7月27日經工程會同意解除列管閒置公共設施案件,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和美鎮大嘉國民小學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