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下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二崙鄉公所經管之油車公有零售市場因市場設施老舊及人口外移影響,民國(下同)101年底攤(舖)位出租率僅33%,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將攤位轉型為停車空間出租及積極輔導流動攤商轉租店舖等活化措施,提升出租率,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為因應地方發展,解決流動攤販經營與管理問題,並改善消費環境,於79年以899萬餘元興建完成油車公有零售市場,共有10個店舖及20個攤位。雲林縣審計室102年3月查核發現,上開零售市場因人口外流、市場設施老舊無法滿足民眾之消費需求,攤位營運成效欠佳,肇致攤商無意願進駐營業,101年底店舖及攤位出租率僅33%,經於102年3月6日至103年1月28日間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雲林縣二崙鄉公所已於103年10月進行油車公有零售市場活化改善工程,將原20格攤位拆除,改設為20格室內停車位,於103年12月9日完工,提供鄉民室內停車位出租使用,並積極輔導流動攤商轉租店舖。經濟部已於104年12月16日同意解除閒置市場列管,且據該公所統計截至106年7月底止油車公有零售市場原10間店舖,出租8間,停車空間20車位已出租16車位,出租率達80%,公產使用效益業獲改善。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國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