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未定期查處宜蘭縣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取締作業要點加強主動稽查農地使用情形,遏止違規案件持續擴大

宜蘭縣興建農舍問題答客問手冊封面
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下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農地使用管理及違規取締作業執行情形,未定期召集非都市農地違規使用取締小組辦理查處作業,且未主動稽查核准興建農舍案件,致部分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者未予加強取締並依法裁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取締作業要點加強主動稽查農地使用情形,遏止違規案件持續擴大。
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略以:縣(市)政府為處理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之案件,應成立聯合取締小組定期查處。另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5條規定略以: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之該農業用地應維持作農業使用,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造冊列管,並邀集農業、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及相關單位等與農業專家組成稽查小組定期檢查。宜蘭縣審計室民國(下同)104年1月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於94年11月訂定宜蘭縣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取締作業要點,並成立聯合取締小組,惟101至103年均未定期召集該取締小組辦理查處作業,亦未主動稽查核准興建農舍案件,致部分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者未予加強取締並依法裁處,經於104年3月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於105年3月30日訂定宜蘭縣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取締作業要點(宜蘭縣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取締作業要點於105年4月12日停止適用),強化取締小組運作及明定違規取締成效之考核,並加強主動稽查農業用地使用情形,落實查報及處罰程序,截至105年底止,共裁罰358件,計2,148萬元,遏止違規案件持續擴大,以確保非都市土地合法利用。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宜蘭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