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稱林務局)森林火災災害預警作業執行情形,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未依災害防救法及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等規定建置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庫,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建置完成並公開於該局網站及提供內政部消防署等災害防救機關介接使用,有效提升災害預警功能。
林務局為落實森林火災預警機制,對易發生森林火災地區加強相關預防措施,設置林火危險度預警系統,作為決策參考及提供民眾查詢使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森林火災多數發生於預警致災機率較低之區域,預警資訊與實際發生情況未具關聯性,且原預警系統僅考量溫度及溼度2個因子作為預警判斷參數,未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及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等規定,考量森林區域內之氣象、地形、植被、災害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建置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庫、分析模擬災害潛勢及劃分預警範圍,經於民國(下同)104年8月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林務局已於105年底建置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庫及於106年5月間完成測試,包括森林火災災害潛勢圖資、氣象、地形、植被及災害紀錄等資料,並公開於該局網站及提供內政部消防署等災害防救機關介接使用,做為森林火災研究分析之用,有效提升災害預警功能。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林務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