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興建中和區景新立體停車場,原址攤販遷移延宕,致未能動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停車場已完工,提供市民便利之停車設施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立體停車場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規劃興建中和區景新立體停車場,因建築基地搭設臨時攤販集中場遲未遷移,延宕停車場興建進度,經函請檢討改善。停車場已完工,提供市民便利之停車設施。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因應捷運南勢角站及興南夜市地區停車位不足問題,滿足民眾停車需求,於民國(下同)101年8月規劃興建中和區景新立體停車場,102至104年度編列預算金額合計2億2,054萬餘元,預計104年12月完工。新北市審計處104年3月查核發現,前中和市公所(99年12月25日改制為中和區公所)於99年8月在停車場基地搭設臨時攤販集中場,安置安樂市場改建商業大樓之36位商販繼續營業,租賃契約於103年7月31日屆滿,因對於商販繼續營業地點未達共識,遲未遷移,致停車場工程雖已於104年2月完成發包,仍無法進行地上物拆除作業,亦未能進場施作,延宕停車場興建進度,經於104年4月22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該局已於104年8月提供中和區和平街攤集場、民享市場、永和區溪州市場及新生市場等地點供商販繼續營業,並於同年8月31日完成地上物拆除作業,同年9月4日開工,106年6月3日興建完成,為地下1層及地上8層之公共停車場,總計可停放192輛汽車及23輛機車,並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約,自106年9月起開放停車,提供市民便利之停車設施,解決該地區停車位不足問題。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