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興建完成永康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下稱永康焚化廠)附設之回饋設施「永康休閒育樂中心」,使用率偏低,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局已檢討設施使用效益欠佳原因,擴大行銷,並設計相關活動課程,使用人次已有增加,發揮回饋地方之效益。
環保局為回饋永康焚化廠附近居民,於民國(下同)99年11月10日斥資1億3,472萬餘元興建完成永康休閒育樂中心,為地下一層、地上二層之建築物,內部設施有健身房、籃球場、網球場、桌球室、韻律教室及多功能教室等項。臺南市審計處102年3月調查發現,該中心因位處偏遠,距永康區中心約6公里,致99年11月委外營運迄101年底止,各項設施計17,987人次使用,平均每年僅8,327人次使用,其中韻律教室、籃球場及網球場100年度均無使用人數,1樓多功能教室亦完全閒置未使用,設施使用效益欠佳,經於102年5月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後續改善結果,據該局調查,民眾進場使用意願不高之主因係位置偏遠及交通標示不足,且缺乏行銷宣傳,爰督促營運廠商建置指示路牌及官方網站地圖引導,自102年6月起每年約籌辦10場端午立蛋、中秋撈月及萬聖變裝等季節性活動,並與旅行業者合作推行團體票券,擴大宣傳效益,且全日開放戶外籃球場供市民免費使用;另於103年起與永康社區大學合作,針對主要使用社群辦理國樂、有氧及瑜珈等相關課程,改裝部分多功能教室為餐飲部,以吸引附近民眾前來之意願,活化場館空間,總計102年6月至105年底止計有36,402人次進場使用上開設施,平均每年10,160人次進場使用,增加約22.01%,相關設施使用人次已有提升,發揮回饋地方之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