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老人長期照顧服務,其相關訓練及宣導未普及,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由民政體系轉介申請之老人人數已大幅增加,有效提升長照服務效益

臺南市里長及里幹事跨業學習長照服務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未善用民政體系內之里長及里幹事加強宣導老人長期照顧服務資源,里長及里幹事參與長照資源教育訓練人數偏低,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與各區公所合作,加強教育訓練,經由民政體系轉知介紹申請之老人人數大幅增加,有效提升長照服務效益。
社會局所屬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每年按季召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聯繫會報,參與者包括照顧關懷據點人員與各區公所承辦人、里長及里幹事,民國(下同)104年度預計參加人數約800至920人,會中並宣傳長期照顧等相關業務。臺南市審計處104年9月查核發現,預計參加人數扣除370個關懷據點各2人後,可供臺南市752個里之里長及里幹事參加名額僅剩約60至180人,無法使每位里長及里幹事參與。鑑於里長及里幹事對於轄內老人情形知之甚詳,可透過其主動關懷,發掘需要長期照顧潛在個案,應加強施予長照服務資源認知訓練,以提升長照服務之效益,經於105年2月19日函請社會局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105年度配合各區公所里幹事、里長聯繫會議辦理長照服務宣導共17場,參加人數562人;105年11月至106年1月由各區公所協辦長照2.0說明會16場,參加對象為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共2,224人。據該局統計透過里長及里幹事轉知介紹申請長照個案人數,自104年度554案成長至105年度990案,增加436案,約79%,有效發揮長照服務宣導及轉知介紹功能,使需長照服務之老人均能及時獲得照顧,提升老人生活品質。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