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下稱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苗栗縣政府為因應國民小學學生人數逐年減少,檢討辦理公立小型國民小學整併作業,惟整併後校舍閒置未善加運用,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積極活化利用,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苗栗縣受少子化效應影響,縣內121所公立國民小學學生人數自民國(下同)98學年度之3萬8,751人,逐年減少至100學年度之3萬6,091人。苗栗縣審計室於102年4月查核發現,苗栗縣政府為有效整合教育資源,於101年7月23日訂定苗栗縣國民小學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計畫,檢討辦理公立小型國民小學整併作業,擇定內灣國小白帆分班、三灣國小東山分班、三灣國小永和分班、新港國小、豐湖國小、富田國小、大河國小及福德國小等8所學校進行整併,惟該府未就8所學校整併後產生之閒置校舍擬具活化及使用管理措施,經於102年5月3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苗栗縣政府已於104年4月21日訂定「苗栗縣國民中小學整併後校園活化再利用計畫」,輔導整併後校地校舍管理機關辦理產權清理、使用規劃及媒合其他機關、民間團體承租利用,以積極活化閒置校舍,截至106年3月底止,上開8所學校閒置校舍,其中內灣國小白帆分班、三灣國小東山分班、三灣國小永和分班、新港國小及豐湖國小等5所學校校舍,業分別歸還或移撥鄉鎮公所運用、或改設為教師研習中心、或出售予民間、或出租予社會救助工作推廣中心使用,提升公產使用效益,除挹注縣庫處分收益3,585萬餘元外,每年亦增加租金收入29萬餘元,餘3所校舍,或積極辦理標售中、或預計於107年移撥勞工及青年發展處作為青創園區使用。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