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連江縣政府辦理道路挖掘管理作業,未督導管線機構適時將異動後圖資上傳至資料庫,復未於相關自治條例訂定罰則,致建置之管線圖資未盡完整,未能確實掌握公共設施管線分布情形,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府已要求管線機構確實提供異動後圖資,並補建全縣管線圖資,及修正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增訂管線機構未確實提供管線圖資之罰則,提升道路挖掘管理效能,增進公共安全。
連江縣政府為有效管理道路挖掘與養護工程,減少公共安全事故發生,自民國(下同)96年度起辦理「連江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暨系統建置第一至三期計畫」(96至101年度),總經費1,556萬餘元,建置連江縣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及道路挖掘管理資訊系統,作為全縣道路挖掘管理申請作業平臺。基隆市審計室於104年5月查核發現,連江縣政府未督導管線機構於新設管線時,將異動後圖資上傳至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且「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亦未訂定管線機構未及時提供異動圖資之相關罰則,甚至有全縣輸油管線圖資均未建置情事,影響公共設施管線圖資正確性,經於104年6月函請該府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連江縣政府業於105年度督促管線機構補傳異動圖資,建置輸油管線等圖資計4,920餘公尺,以完善圖資資料庫,經整合至道路挖掘管理資訊系統,供道路挖掘參考,並於105年12月30日修正「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規範管線機構應確實提供管線圖資,違規者得處以罰鍰及限期改善,以維護公共設施管線資料正確性,提升道路管理效能,增進公共安全。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連江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