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下稱臺中市原民會)規劃於臺中市和平地區興建原住民文化體驗園區,惟未考量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及地質敏感區等風險因子,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辦理安全評估,並將土石流及山崩與地滑地質納列安全考量後,終止開發計畫。 臺中市原民會為保護原住民文化得以傳承,並引進觀光人潮,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於民國(下同)104年度編列第1期建設計畫經費計4,000萬元,規劃於和平區松鶴部落上方之八仙山第63及64地號設置原住民文化體驗園區,面積計55,365平方公尺。臺中市審計處於105年3月查核發現,部分開發區域位處經濟部於103年12月22日公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或位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5年3月2日公告之104年度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屬複合地質敏感地區,經於105年4月2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臺中市原民會已針對該計畫之基地區位、地形及其他相關條件資料比對分析,並於105年8月9日與臺中市和平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經重新檢討結果,考量部分基地位處土石流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範圍,涉有安全疑慮,已於105年9月終止開發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