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補助民眾租借公共自行車前30分鐘免費,經審計機關查核發現事前未有相關規劃,經促請檢討改善,該局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費率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調整補貼額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借設備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補助民眾租借公共自行車(下稱YouBike)前30分鐘免費,增加市府財政負擔,亦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檢討調降補助額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交通局為推廣省能源、低污染之自行車作為短程運具,於民國(下同)99年7月研擬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委外建置162個租賃站,及提供5,350輛公共自行車與相關營運服務,100年12月22日決標,契約金額2億6,800萬元,承商自101年8月30日起陸續啟用營運,103年7月底全數建置完成。臺北市審計處於102年11月查核發現,交通局於招標前未就使用者租借YouBike之費用規劃相關補貼方案,決標簽約後始籌措預算辦理前30分鐘租借免費之補助措施,101年12月至102年8月間補貼金額計5,325萬餘元,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經於102年12月1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交通局初以YouBike租賃系統營運量較預期增加,須俟承商財務收支情形確認後再行檢討補貼計價方式;嗣根據承商102年度財務報告,於103年5月函請承商提報費率調整方案,並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審議後,依審議結果自104年4月1日起調整補貼方式,將原使用者每次租借前30分鐘由該局全額補貼10元,調整為5元。統計自104年4月1日至105年底止,平均每月可減少補助經費744萬餘元,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