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境內古蹟及歷史建築之火災預防及災害應變機制未臻周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由彰化縣文化局研訂安全管理措施,有助於文化資產之維護保存

彰化縣鹿港龍山寺電路巡檢作業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境內各古蹟及歷史建築之火災預防及災害應變管理機制未臻完善,不利文化資產維護管理,經促請研謀改善,彰化縣文化局已加強境內寺廟類古蹟及歷史建築防火管理訪視,並規劃於民國(下同)106年度辦理電路巡檢作業等事宜,有助於文化資產之維護保存。
彰化縣境內保有豐富且珍貴之文化資產,截至104年底止,彰化縣列管之古蹟計50處及登錄歷史建築計76處,彰化縣文化局為保存維護上開文化資產,近3(103至105)年度計編列經費5,013萬餘元,辦理縣內古蹟及歷史建築等管理維護相關作業。彰化縣審計室105年3月間查核發現,上開文化資產因構造傳統且年代久遠,抗災性遠較現代建築薄弱,據彰化縣消防局104年度訪視結果,計有44處古蹟及歷史建築,於消防管理維護、監控巡邏及電器使用等面向較為薄弱,惟該局未建立防火管理相關機制及應變措施,經於105年5月間函請彰化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彰化縣文化局業於105年6月將上開消防安全管理較為薄弱之文化資產,納為辦理縣內古蹟及歷史建築巡查及管理維護計畫之訪視重點,並據以辦理防災講習及演練。另為強化此類場所之安全防護,已於105年12月間邀集上開44處文化資產管理人等於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辦理電路巡檢作業示範,並於106年度編列預算95萬元,全面進行電路巡檢,同時加強宣導減量焚香及燒紙錢,以完善古蹟及歷史建築之火災預防及災害應變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消防、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