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政府辦理「燕南飛-青年返鄉及根經濟發展實驗計畫」(下稱燕南飛計畫),完成培育人數比率偏低,且遲未依約議定土地權利金及復舊金,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審慎建立教育訓練平台,並訂定土地租金權利金及復舊金收取規範,提升培育成效。
屏東縣政府為吸引旅外子弟返鄉參與精緻農業,並推動農地活化,民國(下同)102年編列燕南飛計畫預算5,500萬元,著重於人才選育訓用,提供學習農業知識平台,進而發展在地特色農業之經濟價值。屏東縣審計室於103年12月查核發現,燕南飛計畫預計培育72名青年獨立從農機會,截至103年底雖成功媒合77人至見習輔導單位實習,惟期間因學員無故曠工、任意更換見習場社致媒合未成功、場社作息無法配合、家庭工作因素等原因陸續退出者計34人,比率44.16%,計畫執行成效欠佳;另該計畫提供縣管及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之土地供學員於穩定從農期間使用,惟未依約議定收取土地權利金及復舊金,經於104年2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屏東縣政府鑑於燕南飛計畫見習學員原本非務農,或見習工作辛苦等因素致完成培育人數比率偏低,為延續並提供欲從事農業及專業農民教育訓練平台,爰改變培育方式並於104年6月委由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提供農業課程,出席率達9成且考核通過即可取得結訓證書,截至105年11月止,招收364名學員中計有319位學員結訓,提升培育成效。另於104年8月訂定屏東縣政府審核返鄉從農青年土地租金權利金復舊金注意事項,截至105年12月底出租縣有土地約3.19公頃,收取權利金24萬餘元。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