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查核發現,內政部營建署(下稱營建署)辦理「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建置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未能有效督促地方政府依規定召開轄區內受理提案說明會及落實辦理初審作業;另市區道路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之實際作為評分項目未有「自行車道」相關評分項目,經促請檢討改善,該署已設計提案自主檢查表及新增評分項目,以提升補助案件品質及促使地方政府加強管理維護。
營建署鑑於國內長久以來一般道路建設多未考量民眾使用觀點及感受,導致各市縣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品質之「質」與「量」皆尚未達一定水準,影響民眾行之安全與暢行、便利性,為縮小過去經濟發展與生活環境建設背離之落差,建立「以人為本」之優質生活環境,爰推動「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建置人行道及自行車道。審計部於民國105年間查核發現,部分地方政府未依申請補助須知及評選作業要點規定邀集轄內各鄉(鎮、市、區)公所及有關單位召開說明會,且未落實辦理初審作業,營建署亦未能有效督促地方政府依上開要點規定辦理;另補助地方政府之項目包含新闢或拓寬人行道、自行車道暨其植栽綠美化等,惟市區道路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之實際作為評分項目僅著重於「人行道」,未有「自行車道」相關之評分項目,經函請該署檢討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營建署已要求地方政府於召開提案說明會及初審會議時副知該署,及設計提案自主檢查表,就計畫應載明內容由提案單位自主檢查及縣府審查,並於函送申請提案計畫書時確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提升補助案件品質;另已於民國105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納入自行車道評分項目,以督促地方政府加強管理維護,建立「以人為本」之優質生活環境。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都市發展、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