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辦理之工程案件,部分監造及品管人員有兼職範圍超出規定地區或兼職標案數超限情事,不利施工品質之監督,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研提改善措施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