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南縣政府辦理柳營櫻花社區滯洪池新建工程用地徵收作業未臻周妥,致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取消工程施作,經審計機關促請積極辦理,已重新發包完成滯洪池施作,減少居民遭淹水之威脅

臺南市柳營櫻花社區滯洪池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前臺南縣政府(下稱前縣府)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下稱六河局)施作柳營櫻花社區滯洪池新建工程辦理用地徵收作業,惟未妥為調查工程用地已遭掩埋廢棄物,致六河局取消工程施作,經函請臺南市政府積極處理,該府水利局已爭取中央補助款完成滯洪池工程,有效降低附近地區淹水威脅,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前縣府因柳營鄉士林村櫻花社區及八翁村等區域地勢低漥,豪大雨時均發生嚴重淹水災情,獲經濟部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由該府負責辦理工程用地徵收,發放補償費5,695萬餘元,並由六河局於民國(下同)99年8月發包興建滯洪池及周邊排水工程。臺南市審計處103年7月查核發現,前縣府辦理用地徵收及發放補償費前,未詳實調查工程用地已遭掩埋廢棄物之地形變化,致99年9月11日開工後始發現,延宕4個月餘仍無法解決,六河局爰取消滯洪池施作,致附近地區淹水情況依舊,影響民眾安全,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雖獲經濟部水利署補助5,000萬元興建滯洪池,卻尚未發包施工,經臺南市審計處於103年10月函請積極辦理。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已於104年4月發包施作滯洪池新建工程及清除掩埋廢棄物,並於104年9月研訂土地徵收初期發現工址遭掩埋廢棄物標準作業流程,避免再發生類似情事。截至105年9月底,工程進度95.76%,已完成深度4公尺面積約2公頃,滯洪量約5萬立方公尺之滯洪池,該局估計保護土地面積約200公頃,且於本(105)年9月颱風及豪雨來襲時,池體已發揮滯洪功能,鄰近櫻花及八翁等社區未有淹水情事,保障約3,400位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