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就學貸款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惟弱勢學生多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因經濟因素休學中者仍達6千餘人,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延長學貸還款年限,並調降利率,增進就學貸款效能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彙報系統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教育部推動就學貸款,以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惟弱勢學生逾7成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因經濟因素休學中者仍達6千餘人,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延長就學貸款還款年限,並調降利率,減輕弱勢學生經濟壓力,增進就學貸款效能。
教育部為減輕弱勢學生經濟壓力,協助其安心就學,以順利完成學業,爰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補助申請學生之貸款利息。教育農林審計處民國(下同)105年3月查核發現,103學年度經濟弱勢學生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人數,占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比率75.59%,弱勢學生多數就讀於學雜費較高之私立大專校院;又大專校院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人數及金額,由99學年度之35萬1,003人、262億3,475萬餘元,逐年下降至103學年度之30萬1,664人、229億8,817餘元,且103學年度第2學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仍達6,241人,經函請該部檢討研酌放寬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條件或延長償還本息寬限期間,以減輕弱勢學生之經濟壓力。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於105年7月檢討就學貸款相關還款協處機制,經濟弱勢學生緩繳本金次數由3次放寬為4次(1次為1年),再延長還款年限者,由政府補貼貸款利率0.1%,平均每生每月攤還本息金額由5,455元降為2,831元,減輕學生貸款利息負擔。另行政院召集教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貸銀行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研商結果,自105年8月1日起依家庭所得別調降學生就學貸款利率0.2%或0.4%,教育部估計受益學生人數約41萬餘人,每生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2,000元,增進就學貸款效能。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