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推動節約用水成效有待提升,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已修正水利法及自來水法,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及開徵耗水費,有利我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發展

我國自來水生活用水量統計簡表
審計部查核發現,經濟部水利署推動節約用水成效有待提升,迭經函請該署檢討改善,已修正自來水法,新增節約用水專章,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並修正水利法,增訂第84條之1規定,對高度耗用水資源者開徵耗水費,有利我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發展。
經濟部水利署為利我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發展,依據政府「推動節約用水,推廣再利用的中水系統 ,使全國平均之人均用水量,逐步降至每日250公升以下」之環境政策,自民國(下同)97年起辦理「2008~2012年積極推動節約用水計畫」,計畫總經費2億7,015萬餘元。惟查我國近8(97至104)年每人每日用水量介於268公升至274公升之間(詳附表),未達政策目標,且前開計畫執行過程,間有未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評估計畫實施成效;未妥適編列預算,部分年度實際編列預算僅占年度核定計畫經費約2成;未提報接續計畫,不利推廣節約用水等情事,迭經審計部通知該署檢討改善,並促請加速推動自來水法及水利法之修法作業,以有效促使一般民眾及高度耗用水資源者採取節約用水行動。
嗣經審計部追蹤結果,自來水法及水利法業獲立法院三讀審議通過,並分別於105年5月4日及5月25日經總統公布,於自來水法新增節約用水專章,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另於水利法增訂第84條之1規定,對高度耗用水資源者開徵耗水費,有利我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發展。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水利
施政主題細項: 經濟部水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