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採礫間接觸曝氣氧化工法,興建老街溪新勢公園河川水質淨化現地處理設施(下稱現地處理設施),平均每日處理水量僅達預計量之3成5,使用效能有待提升,經促請研謀改善,處理水量已增加1.4倍,改善整體水質環境。
環保局為期轄內河川達水體分類水質標準,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提報桃園市老街溪新勢公園礫間接觸曝氣氧化工程於民國(下同)100年11月1日開工,迄102年12月19日竣工,結算金額1億7,266萬餘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分別於101年度及103年度補助1億116萬餘元、1,106萬餘元,預計每日處理三崇橋至老街溪橋兩岸截流污水及老街溪水計30,000立方公尺後,放流回老街溪以淨化水質,提升民眾居住品質。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環保局未橫向聯繫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下稱水務局)採降低河川污染之工法,亦未善用該現地處理設施之既有攔污設施,逕行關閉老街溪水進流口,阻礙水務局施工產生之污水流入礫間接觸曝氣氧化槽,肇致103年1至7月平均每日處理水量為10,678立方公尺,僅達預計量之35.59%,每公升水質平均含氧量未達5毫克(輕度污染)、生化需氧量逾20毫克(嚴重污染),使用效能有待提升,經通知該局研謀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透過開會研商等方式促請水務局採降低河川污染之工法,以提升現地處理設施污水處理量,據環保局統計105年1至5月底止,平均每日處理量為25,743立方公尺,較原每日處理量10,678立方公尺,增加15,065立方公尺,約1.4倍,每公升水質平均含氧量達6.72毫克[未(稍)受污染]、生化需氧量4.25毫克(輕度污染),有效淨化水質,改善整體水質環境。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