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義竹鄉新店大排槺榔港橋東側護岸,因颱風豪雨沖刷,導致部分土堤崩塌且未及時修復,致漲潮海水倒灌淹沒鄰近農田,土地鹽化無法耕作,影響農民生計,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改建水泥混凝土護岸並設置水閘門,強化護岸功能,確實改善農田淹水情形,保障農民權益。
據民國(下同)103年10月間報載,嘉義縣義竹鄉平溪村新店大排近10公頃玉米田,因海水倒灌致農田淹水,農民損失慘重,嘉義縣審計室爰就上開報載事項派員實地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為加強嘉義縣義竹鄉新店大排之護岸功能,於97年3月間完成該鄉新店大排護岸改善工程,金額1,578萬元,惟受颱風豪雨沖刷,導致該大排槺榔港橋東側護岸土堤崩塌,經該府錄案列管,仍未及時修復,每逢漲潮,海水由崩塌之土堤處倒灌淹沒槺榔港橋旁農田,無法耕作,損及農民權益,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研謀改善。
經嘉義縣審計室持續追蹤改善結果,嘉義縣政府已委託義竹鄉公所辦理義竹鄉槺榔港橋新建水閘門工程,另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經費457萬元辦理新店大排東側土堤改建為水泥混凝土護岸,分別於104年7月及105年1月完工驗收,該公所並於105年度抽水站暨水閘門維護保養勞務契約,增訂每月辦理新店大排水門定期安全檢查項目,確保設施發揮應有功能。至105年5月底止,該區域於漲潮時,已無淹水情形,且農田已可種植作物,維持農民生計,保障農民權益。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