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未落實列管及稽查轄內旅館及民宿業,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定期辦理稽查並積極輔導與落實裁罰,維護民眾住宿安全

新竹縣轄內旅館及民宿業者情形表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未全面清查列管及稽查轄內旅館及民宿業,經促請檢討改善,已針對轄內非法營業之旅館及民宿業者納入稽查並積極輔導其合法化,另發現違規營業即進行裁罰,維護民眾住宿安全。
新竹縣政府近年來結合所轄13鄉鎮市地方特色及人文風情,以行銷觀光旅遊為施政主軸,期能達成行銷新竹縣原鄉之美,帶動地方繁榮。截至民國(下同)101年10月底止,新竹縣轄內營業中之旅館及民宿業者計116家,其中合法業者86家,合格率為74.14%。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農場、會館或度假村等有營業稅籍或營業事實,惟未列入旅館、民宿業列管;部分雖已列入民宿管理,惟營業用房間數眾多,採用多角化、專業方式經營,非屬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定義之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營業之民宿;部分民宿無合法登記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政府對轄內非法營業之旅館及民宿業者,已納入旅館業聯合稽查對象,並積極輔導其合法化,如有發現違規營業即進行裁罰,經統計近3(102至104)年度對於違規業者裁罰金額計207萬元。截至104年底止營業中之旅館及民宿業者計120家,其中合法業者增為100家,合格率提升至83.33%,輔導成效已有改善,維護民眾住宿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