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下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路竹區公所原辦公大樓空間閒置,經函請檢討改善,業經移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利用閒置空間成立路竹社會福利服務館,作為路竹育兒資源中心、路竹公共托嬰中心及路竹新住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使用,提供完善家庭福利服務場所。
前高雄縣路竹鄉公所原辦公大樓,民國(下同)66年建造完成,辦公廳舍房屋面積1,446平方公尺,為地上3層、地下1層之建築物,帳面價值299萬餘元。高雄市審計處101年11月間查核發現,該公所因業務量增加,辦公空間不足,另覓地新建辦公處所,並於86年7月26日完成進駐,原辦公廳舍即閒置未使用,高雄市縣合併後仍未為積極活化使用,經函請高雄市路竹區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高雄市路竹區公所已於104年3月將原辦公大樓移撥予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成立路竹社會福利館,並將該大樓1至3樓分別供路竹育兒資源中心、路竹公共托嬰中心、路竹新住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使用,提供優質平價示範性托育、外籍及大陸配偶諮詢、生活適應研習及聯誼聚會等各項服務,並辦理多元化的文康休閒活動與健康知性等課程。據統計自104年3月至105年3月底止,參與新住民及婦女家庭服務及各項活動之民眾約3萬餘人次,托育幼兒40人次,支持家庭育兒減輕托育負擔,營造對婦女友善活動環境,讓單親或新住民家庭婦女找到歸屬空間,建構完善的家庭福利服務,並增加公庫收入計263萬餘元。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民政、公有財產、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