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為加強校園安全維護,訂有相關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惟部分國民中小學警監系統建置未完善,未達防護機制規定之指標,及預防應變能力尚待加強,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維護校園安全防護及預警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鑑於民國(下同)104年5月間新竹市發生重大校園安全事件,新竹市審計室爰於104年9至10月間就新竹市政府所屬44校之校園安全防護作為辦理查核,並以新竹市政府為加強校園安全維護,訂定之「新竹市國民中、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為參據,除全面審核各校查填之自主檢核表外,亦至部分學校實地查核,發現有10校監視鏡頭不足或故障待修、12校女生廁所未設置緊急求救鈴、2校照明或感應設備不足等警監系統建置未完善,未達上開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規定之指標,以及多數學校未針對歹徒入侵、縱火、校屬人員遭挾持等狀況實施人為災害演練,預防應變能力仍有待加強等情事,經函請新竹市政府督促相關學校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新竹市政府已函請學校整體考量提出警監系統建置需求,截至104年12月止,已依優先順序先行核定補助南華國中等4校,其餘學校將陸續編列預算辦理,並由學校邀請轄區派出所到校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及實施人為災害演練等,強化學校預警與應變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