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補助民眾租借公共自行車(YouBike)前30分鐘免費,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取消部分補貼,節省公帑支出,落實使用者付費觀念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公共自行車租借系統」,補貼民眾租借YouBike前30分鐘免費,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自民國(下同)105年2月起取消部分補貼,每年節省公帑支出約2,160萬元,減輕財政負擔,落實使用者付費觀念。
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公共自行車租借系統建置及營運管理示範計畫」,自103年8月起陸續於彰化市、員林鎮(於104年8月8日改制為員林市)及鹿港鎮等3區,建置66站自行車租借站,提供1,650輛自行車供民眾租借,經費計1億2,709萬餘元。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政府近5(99至10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結果,歲入均不敷歲出所需,惟該府為鼓勵民眾使用YouBike,104年度編列預算3,000萬元,補貼民眾租借YouBike前30分鐘(10元)免費,截至104年5月底止,實際支出1,402萬餘元,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結果,公共自行車(YouBike)租借費用原由該府全額補助前30分鐘10元,自105年2月起改由該府補助5元,使用者自行負擔5元,每年節省公帑支出約2,160萬元,減輕財政負擔,落實使用者付費觀念。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