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5-7 行政院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公共設施活化

政府為維持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年均編列巨額預算興辦公共建設,能否如期如質完成,發揮預期功能與效益,攸關國家經濟持續發展及競爭力提升,至為深巨。惟政府耗資興建之公共建設頻遭媒體報導有閒置或低度使用情形,並將該等閒置設施譏為「蚊子館」,社會大眾要求政府改善此種閒置浪費情形。審計機關本於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櫫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加強辦理與民生議題相關之績效審計案件,對於行政院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執行情形,歷年均持續監督,列為查核重點項目,並就相關缺失促請行政院暨所屬公共工程委員會檢討改善,截至民國104年第4季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270件,總建造經費278億餘元,已發揮審計成效。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公有財產、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