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車城鄉沿海景觀道路改善工程遲未發包施工,影響沿海景觀道路通車期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通車啟用,紓解假期旅運車潮

屏東縣車城鄉沿海景觀道路通車典禮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政府辦理之沿海景觀道路第1期工程完工後,因後續改善工程遲未發包施工,影響通車期程,未能疏解旅運車潮,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舉行通車典禮,紓解恆春半島地區假期旅運車潮,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屏東縣政府為發展恆春、墾丁地區觀光旅遊活動,紓解台26線旅運車潮,結合獨特海岸自然景觀,經內政部營建署民國(下同)94年間補助興建沿海景觀道路工程,總經費約12億1,366萬餘元(中央補助款10億6,802萬餘元、自籌款1億4,563萬餘元),道路全長5,067公尺,其中包括橫跨四重溪及保力溪等2座景觀橋,長度分別為210及315公尺,自95年度起分2期興建,計畫期程95年至103年,原訂104年6月通車。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第1期工程於98年完工後,因(104)屏152線道路部分設施毀損,該府遲至104年9月始辦理改善工程招標作業,且未配合景觀道路第2期工程發包施工,迄104年10月底止仍未通車,耽延道路啟用期程,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104)屏152線道路改善工程已於104年10月6日決標,契約金額2,369萬元,105年1月9日完工,並於同年1月29日辦理沿海景觀道路通車典禮,紓解恆春半島地區旅運車潮,避免連續假日交通壅塞,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