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推動電子化過程未建立管理考核機制,行動應用軟體未能有效提供便民資訊服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作業原則,進行資訊整合流通,提升便民服務品質

桃園市政府網路服務統合網站-桃園網路e指通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推動電子化政府過程缺乏橫向協調,且未建立管理考核機制,致行動應用軟體未能有效提供便民資訊服務,下載次數偏低,已促請研謀改善,訂定相關作業原則,進行資訊整合流通,提升便民服務品質。
桃園市政府為打造優質便民資訊服務,民國(下同)100至103年度列支經費4億7,360萬餘元,建置維護地理資訊系統、提供社會網絡Web 2.0互動服務、及開發上架行動應用軟體(App)23款等。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府於100至103年期間,各單位建置之地理資訊系統缺乏跨單位橫向連繫協調及統籌決策規劃,又未將完成圖資交由相關權責單位控管,不利於各局處圖資整合應用及管理維護;另未參照中央規定建立管理機制,考核所屬辦理電子化政府相關業務執行情形,致已上線之部分社會網絡服務網站(Facebook)粉絲數未達千人、或逾半年未發表轉貼文章,與民眾互動性不佳,及23款對外開放行動應用軟體(App)平均每年下載逾千次者僅3款,未能有效提供便民資訊服務,經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截至104年12月底止,桃園市政府已公告訂定「桃園市政府智慧城市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桃園市空間資訊資料流通作業辦法」、「桃園市政府行動應用軟體(App)發展及管理作業原則」及「桃園市政府web2.0服務營運作業原則」等規定,以統合推動電子化基礎建設,進行資訊開放及流通共享。據該府統計,104年度行動應用軟體下載逾千次者已增加至14款,其中逾萬次者計有5款,有效提升便民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資訊傳播、內部控制
施政主題細項: 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