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臨時攤販集中場位處鹽水區重要景點旁,惟設備老舊簡陋,營業攤位比率偏低,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改建為觀光美食城,提供優質用餐環境,發揮聚集人潮及帶動消費之功能

臺南鹽水觀光美食城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鹽水臨時攤販集中場位處鹽水區重要景點旁,惟設備老舊簡陋,營業攤位比率偏低,難以吸引觀光人潮、帶動消費,經促請臺南市市場處檢討改善,已辦理市場改建並重新規劃空間配置,提供優質用餐環境,發揮聚集人潮及帶動消費之功能。
前臺南縣鹽水鎮公所為安置流動攤販,於民國(下同)69年間設置鹽水臨時攤販集中場,規劃35個攤位,截至102年9月底計出租29個攤位,出租率約82.86%,年收租金48萬餘元。經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臨時攤販集中場雖位處鹽水區重要景點月津港及永成戲院旁,且有著名鹽水意麵老店進駐,惟因建物老舊、設備簡陋,又部分未出租或已承租未營業之攤位遭占用或堆置雜物,用餐環境不佳,實際僅有11個攤位營業,占總攤位數31.43%,難以聚集觀光人潮、帶動消費,經函請臺南市市場處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臺南市市場處改善結果,該處為提升攤商營業意願並防杜攤位遭占用,於103年11月間斥資3,500萬元將該集中場改建為鹽水觀光美食城,規劃設置258個共食用餐座位及18個汽車停車位,業於104年12月5日完工啟用,攤位已全數出租並進駐營業,每年計收租金145萬餘元,除提供遊客良好的用餐環境及停車空間外,並串連鹽水月津港周邊觀光景點,活絡市集,發揮聚集觀光人潮及帶動消費之功能。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市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