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政府辦理三地門吊橋周邊引道、琉璃意象及光雕計畫,因廠商採用地籍圖資不一致,須停工辦理水土保持及變更設計,致進度落後,另啟用後未確實管制遊客人數,恐有超載危及遊客安全,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改善施工缺失,如期啟用,並實施疏導管制措施,以維護遊客安全。
三地門吊橋早期為三地門、霧臺及瑪家鄉三個原住民部落重要之聯絡要道,莫拉克風災損毀後,經紅十字會總會援建「屏東縣三地門吊橋新建工程」(下稱山川琉璃吊橋),經費5,300萬元。該府考量周邊景點之路線串連,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補助600萬元,辦理三地門端之「三地門吊橋周邊引道、琉璃意象及光雕計畫」(下稱該工程)。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工程於民國(下同)103年11月19日開工後,因與山川琉璃吊橋廠商採用之圖資不一致,於104年10月20日起停工辦理水土保持及變更設計,致進度落後;另山川琉璃吊橋試營運後,大批遊客上橋,恐有超載風險,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完成施工缺失改善及檢核引道結構承載限重,確保基礎與邊坡安全,並於104年12月26日啟用,另於橋體兩端設置公告管制事項、監視器、擅入警告標誌、保全人力,並加強宣導,以疏導登橋人數,避免超載危及遊客安全。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