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辦理阿里山閣大飯店整(修)建工程計畫,未確實審查工程規劃設計,致設計圖說疏漏,延宕完工期程,影響飯店經營成效,經函請研謀改善,該飯店已完工驗收並投入營運,服務品質及住宿環境業獲改善,增進營收成長。
阿里山鄉公所前於民國(下同)71年間為拓展地方觀光事業充裕財源,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並整建阿里山閣飯店,嗣因地處山區濕氣太重,造成牆面發霉,不堪使用房間數逐增,為提升其競爭力,於97年辦理館舍外觀修繕及內部裝修補助,工程總經費9,000萬元,預計於99年完工啟用。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辦理上開工程,未覈實審查預算書圖,及管控相關作業期程,且預算書圖缺漏,致工程採購一再流標,延宕完工期程,設備及設施老舊遲未改善,影響旅客入住意願,預估之財務效益,迄未實現等,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督促阿里山鄉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嘉義縣政府及阿里山鄉公所改善結果,針對落後工項於縣府重大公共建設會報等會議列管工程進度,並就問題癥結立即邀集相關單位提出改善意見進行輔導,以加速工進,該整(修)建工程已於104年3月完工驗收,服務品質業獲提升,住宿環境逐步改善,104年度營收較上年度增加970萬餘元;另為避免類案再生,外聘學者專家協助審查及控管重大工程案件,並建立流廢標管控機制,定期辦理人員訓練,以提升工程採購專業知能。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政府採購、地方自治事項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