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辦理智慧交控系統計畫,未發揮多元化服務功能,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整合號誌控制系統與公車動態資訊系統,推動公車優先號誌服務

臺南市綠幹線公車實施優先號誌服務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原業務由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及前臺南縣政府工務處辦理,縣市合併後相關業務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接管,以下統稱交通局)建置交通號誌控制中心(下稱交控中心)軟硬體設備,惟未能整合所獲取之各項交通資訊,提供多元化服務,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局已結合號誌控制系統及公車即時資訊,推動公車優先號誌服務,綠幹線公車自民國(下同)104年9月起試行,平均節省單趟旅行時間達10.1%。
交通局為配合交通部推動智慧交控系統計畫,於92年起耗資1億3,605萬餘元陸續建置交控中心之中央控制系統、路況監視攝影器、車輛偵測器、號誌控制器、即時交通資訊網路平台及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等軟硬體設備。臺南市審計處103年3月間調查發現,該交控中心之功能,僅止於路況資訊蒐集,未能整合各種交通資訊,進而提供多元化服務,充分發揮系統效益,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後續改善結果,交通局104年4月起整合號誌控制系統與公車動態資訊系統,推動公車優先號誌服務,藉由上開兩系統所獲取之號誌與公車位置即時資訊,運用電腦計算公車即將抵達路口時間,並在安全考量下讓號誌延長或變換為綠燈,減少停等時間。綠幹線公車自104年9月1日至30日試行結果,與103年同期相較,單程自臺南火車站至新化站原需時32至35分鐘,試行後平均單程紅燈停等時間,於尖峰、離峰時段可各減少約5分鐘及3分鐘,平均每趟旅程減少3.9分鐘,節省時間達10.1%,有效改善公車行駛速率及提升準點度,另據該局估計每年可節省總油耗10,325公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37噸,預計於105及106年將此系統推廣至紅、藍、黃、橘及棕幹線。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