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辦理補助農民水果套袋,惟發放迄今逾13年,尚未訂定相關規範及建立代領套袋之控管機制,致間有部分農民基本發放資料建置缺漏,及由里長代領之套袋均無相關資料證明是否轉交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公所已訂定套袋補助實施計畫,並據以審查及發放,健全內部作業管理機制。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為振興農業發展,鼓勵農民使用水果套袋,減少農藥施用量、確保消費者安全,自民國(下同)91年起補助農民水果套袋,經查該公所辦理該項業務迄104年度止已逾13年,編列購置番石榴、楊桃、葡萄等補助農民水果套袋經費逾千萬元,惟未妥為訂定相關規範,據以審查補助對象及發放程序,另查該公所104年度實際購買番石榴102萬9,900個、楊桃64萬7,400個及葡萄30萬7,100個套袋,共計198萬4,400個,並於104年8月發放完畢,惟間有部分農民之住址及聯絡電話等基本發放資料建置缺漏,及由里長代領之套袋均無相關資料證明是否轉交等情事,經函請該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改善情形,該公所已補建置農民基本資料以供查對確認,及辦理清查里長代領套袋轉交農民情事,並於104年11月23日訂定「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套袋補助實施計畫」,妥適規範水果套袋補助對象、項目、數量、會勘及發送暨代領等程序,俾利遵循,以健全內部作業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內部控制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