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促請文化部積極辦理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土地撥用事宜,妥為規劃運用,業獲改善並增添民眾觀光休憩場域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開放參觀區域分布圖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農處)查核發現,文化部執行綠島人權文化園區籌設計畫,未完成計畫用地之撥用程序,且疏於規劃利用,致部分區域長期荒廢閒置,未達計畫效益,經函請文化部檢討改善,該部業已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專責承辦園區籌備事務,並增加撥用取得土地,開放參觀面積已擴大至24公頃,增添民眾觀光休憩場域。
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民國【下同】101年5月20日改制為文化部)為保存珍貴歷史文化資產並予以活化再利用,於94年提報「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並納入95至98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共編列預算6億8,062萬元,規劃園區占地32公頃,需撥用303筆土地,預定於97年5月20日完成全區開放。教農處查核發現,文化部仍有約15公頃土地(占園區核定面積47%)尚未執行撥用程序;復疏於規劃利用,任令部分區域長期荒廢閒置,且未積極協調相關機關配合辦理,肇致園區開放使用面積僅1.4公頃(約占4%),土地取得效率低落,亦缺乏有效規劃運用,致未能達成全區保存再利用之計畫目標,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1年3月函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並陳報監察院。嗣經監察院調查後於102年6月19日糾正文化部。(監察院公報第2865期)
嗣經教農處追蹤文化部改善結果,已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專責承辦綠島人權文化園區籌備事務,截至104年9月底止,增加完成撥用取得土地62筆,面積8.26公頃,餘仍持續進行撥用程序中,園區開放參觀使用面積已逾24公頃(約占70%);另統計自102年至104年9月底止,入園參觀人數已達67萬人次,充分發揮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效益,並增添民眾觀光休閒場域。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