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土庫故事屋完工後遲未能開放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啟用營運,提供民眾閱覽及藝文活動場所

土庫故事屋已開放民眾使用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下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歷史建築土庫鎮公所舊宿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作為土庫故事屋使用,工程完工後未能與所有權人雲林縣土庫鎮公所協商後續附屬設備施作及營運負責單位取得共識,致遲未能開放使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由該府負責營運管理,並正式啟用。
雲林縣政府為促進民眾認同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賦予文化資產新生命,爰辦理修復該縣歷史建築土庫鎮公所舊宿舍,並作為土庫故事屋使用,該府於民國(下同)100年12月12日發包,決標金額565萬元,並於101年5月9日開工,102年6月4日完工。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與建築所有權人雲林縣土庫鎮公所就後續給水、衛生及景觀等工程施作未能取得共識,且雙方對後續負責營運單位爭執未決,致建築修復完成後遲未能開館營運,經函請該府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雲林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已與雲林縣土庫鎮公所召開協調會議,由該府續行發包給水、衛生設備及戶外景觀設施工程,並於103年11月28日完工;另雙方於104年5月13日簽訂代管契約,由該府負責後續營運事宜。土庫故事屋業於104年8月6日正式開館營運,提供社區民眾閱覽空間及藝文活動場所。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