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未積極督導轄內4家公用天然氣事業落實辦理管線檢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各該公司加強辦理輔導檢查,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臺北市公用天然氣事業辦理管線檢查情形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下稱產業局)督導公用天然氣事業辦理管線檢查,部分公用天然氣事業通知檢查總戶數低於應檢查總戶數,及複查率亟待提升等情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公用天然氣事業加強辦理輔導檢查。
依天然氣事業法第48條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定期檢查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之管線,並記載其結果,如不合規定,應通知用戶限期改善;經濟部核定之各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第29條附件「用戶管線定期檢查作業」說明,家庭用戶管線每2年定期檢查1次、服務業及商業用戶管線每年定期檢查1次。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公用天然氣事業計有大台北區、陽明山、欣欣、欣湖等4家,截至民國(下同)102年度底止天然氣用戶計66萬餘戶,101及102年度公用天然氣事業通知檢查總戶數分別為315,008戶、317,514戶,均較依上開規定計算應檢查總戶數324,243戶、329,006戶,分別短少9,235戶及11,492戶;另轄內檢查率分別為75.68%、75.96%,用戶不在及檢查結果不合格經通知改善者應辦理複查,整體複查率僅分別為21.24%、28.57%,亟待提升,經函請產業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產業局改善情形,產業局已督促公用天然氣事業加強辦理輔導查核,並於103年10月間成立專案小組暨訂定臺北市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漏氣檢測及防範計畫,加強用戶安檢宣導,逐年提升安檢比率,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該市4家公用天然氣事業通知檢查總戶數均已高於應檢查總戶數,複查率亦提升至42.68%,複查後合格總戶數占通知檢查總戶數之比率為76.14%,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消費者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