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部分中小學辦理工程採購,未落實主要文件之審查及履約管理,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依約計罰並採相關改善措施,以加強工程採購管理之內控機制,提升校園工程品質

雲林縣立土庫國中校舍工程完工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以下簡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計有國中小9校辦理校園工程興(重)建計畫,各該學校未落實主要採購文件之審查及履約管理,致廠商部分工項未依約履行或施作,經促請研謀改善,業依約計罰並採相關改善措施,以加強工程採購管理審查作業,提升校園工程品質。
雲林縣轄內公立國民中小學計183校,其中部分校舍老舊,結構及耐震能力堪慮。為提供學生室內大型活動空間之需,雲林縣政府於民國(下同)100至103年9月底止,經教育部補助5億9,437萬餘元,辦理12校共13件校園興(重)建計畫(含館舍、風雨教室、活動中心及其他工程)。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其中9校辦理10件採購工程,間有逾期提送工程數量及材料計算表(書);部分工項未依契約規定施作;逾期完工或取得建築執照等情事,經函請雲林縣政府督促檢討改進。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雲林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已督促各該學校加強履約管理,並就違約項目計罰203萬餘元。另於103年6月17日訂頒「雲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工程採購規劃暨預算書圖審查作業程序」,依工程規模訂定分級審查制度,外聘專家學者參與審查會議。復於104年4月15日再次檢討修正上開作業程序,增列發包前應提送工程數量及材料計算表(書)等項審查重點,並函知所屬學校依循辦理,以加強工程採購文件之審查及履約管理等作業,提升校園工程品質。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