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杉林大愛園區道路改善工程,現場實作工程與設計圖說不符,且部分材料數量核算有誤,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督促承商補植鋼筋及改善相關施工缺失並完成驗收,以提升道路品質

高雄市杉林大愛園區道路改善情形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以下簡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高雄市杉林大愛園區道路改善工程,污水管線埋設高程不符設計圖說規定、未落實施工品質管制,且道路鋪面材料數量計算與實際未合,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局已督促廠商確實補植鋼筋及改善相關施工缺失,並扣(罰)相關費用,以提升道路品質。
為安置遭受莫拉克颱風侵襲而流離失所災民,提供安全舒適之居住環境,經中央、地方政府與災民協調規劃,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選定富含人文與自然生態景觀,觀光資源發展潛力極佳之高雄市杉林區月眉園區為永久屋基地,首批居民已於民國(下同)99年2月11日入住。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改善園區內既有道路鋪面、雨污水排水系統、景觀及修復路基等,提供更完善的居住環境,自103年4月28日起辦理杉林大愛園區道路改善工程,預算金額1億4,223萬餘元,預計103年12月31日完工。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工程核有污水管線埋設高程高於設計標準、現場箱涵鋼筋間距不足,又逕以路幅全寬設計「多孔隙瀝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及「高壓混凝土磚」等道路鋪面材料數量,並未扣除路肩緣石寬度等缺失,經函請該局研謀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改善情形,該局已檢核調整污水管線埋設高程以符合水理計算與功能性,督促廠商確實補植鋼筋及改善相關施工缺失,並覈實檢討道路鋪面材料設計數量,暨檢討施工廠商與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責任結果,核減工程費401萬餘元、監造費16萬餘元,扣罰監造服務費11萬餘元,該道路改善工程已於104年4月22日完成驗收,提升道路品質。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休閒觀光、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