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宜蘭縣審計室)調查發現,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辦理縣內流浪犬認養推廣及媒合,領養率僅約1成,安樂死比率偏高,經函請該所研謀改善,業已結合民間團體及透過社群網路平台,提升認養率。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為因應縣內流浪犬造成環境衛生、疾病傳播等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及安全,從民國(下同)92年度起,每年均編列預算210萬元委託廠商辦理流浪動物中途之家,進行流浪犬安置事宜。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中途之家於101年度收容流浪犬4,309隻,其中被領養僅559隻,領養率12.96%,安樂死數量高達3,335隻,比率77.40%,經函請該所研謀改進。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改善情形,該所除加強落實寵物登記從源頭減少流浪犬數量外,由專任獸醫師及照養人加強流浪犬之照護,並提供200坪戶外空間供流浪犬活動與訓練,及結合縣內大型活動與透過民間團體、社群網路平台加強宣導,增加流浪犬媒合認養成功機會。經統計103年宜蘭縣內流浪犬收容數為3,490隻,其中被認養計有1,360隻,較101年增加801隻,領養率提高至38.97%,安樂死數量1,485隻較101年減少1,850隻,減少約55.47%。另該所於104年3月起與動物保護團體共同推動制定「宜蘭縣寵物保護與管理自治條例」以落實飼主責任,期能達成流浪犬零安樂死之目標。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動植物防疫檢疫、傳染病防治
施政主題細項: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