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加速國內綠能產業發展,於民國98年4月核定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推動範疇即包含已有產業良好基礎,且具環保、節能之太陽光電產業,並配合將其納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執行,鼓勵政府部門率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推動太陽光電多元應用,以發揮太陽光電示範效益,帶動民間參與,邁向潔淨再生能源生活型態。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察重點,為瞭解國內太陽光電相關補助計畫推動情形,及地方政府於辦理各補助計畫,其執行結果有無發揮預期效益等,爰由審計部及所屬各地方審計處(室)針對國內太陽光電計畫之執行期程,分工規劃辦理專案調查,並綜整查核結果提出整體性之建議意見,促請經濟部能源局及地方政府檢討妥處,業獲具體回應,並積極研謀相關改善措施後,茲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結果,各市縣太陽光電系統103年度發電量(551,709千度),已較102年度(337,854千度),增加213,855千度(幅度63.3%),發電成效有顯著進步,充分發揮審計價值。